“.”电话对面沉默了好一会,“不行。”
“不行?”这倒是让阿加莎女士有些意外,“为什么不行?你很忙?”
“不行就是不行,没有原因。如果一定要我给一个解释的话——利益相关,我需要迴避。”
“你是说你和商洛利益相关?”
“是。但不只是因为这一点,我和阿蒙宙斯也是利益相关。”
“我不太了解你们之间的事所以,这是你的最终决定吗?”
“是。”阿加索克勒斯给出了肯定的答覆,“这就是我的最终决定。我,因为利益相关,不能够参加庭审。”
“情况就是这样。”阿加莎女士转达了阿加索克勒斯的话,“我的兄长,我们的共治皇帝陛下决定置身事外。”
“他要做什么?!”维多利亚恼怒道,“这明明是最好的机会啊!我们可以藉此將阿蒙宙斯一举征服,为什么他要抱著死规定,不参与我们的行动呢?”
【难道他和阿蒙宙斯勾兑过?】
“还有这种事情吗?”商洛问。
【有这个可能性,而且非常可能。你或许已经发现了——赫利俄斯和繆斯宫有强相关性,我属於繆斯宫。阿蒙宙斯,原则上来说是属於元老院的。只是阿蒙宙斯选择了隱遁,我们难以预测他的行动。而他能隱藏那么久,或许就有阿加索克勒斯皇帝的帮助。】
“我的父亲怎么会做这种事?”维多利亚惊诧道,“难道他有什么把柄落到阿蒙宙斯的手上了?”
“各位。”阿加莎女士打断了他们,“这件事可以待会儿再商议,反正只要是罗马公民就可以,未必得是我的兄长——商洛,我还有个重要的问题要强调:我们其实有不败而败的可能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因为民事诉讼中有一个特例——商事诉讼。民事诉讼所要追求的是公平,而商事诉讼的准绳是利益。所以一旦对方把问题引向商事诉讼的领域,那么庭审的规模將会扩大到一个离谱的地步。这导致一个直接性的后果:罗马的商事诉讼,打完全程的平均时间是18个月。”
十八个月,也就是一年半。
“这么久?!”
“一年半的效率已经很高了,长的话打上三五年也是有可能的,因为其中有大量拖时间的传统可以参照。我举个例子——比方说按照罗马法,如果要请人开庭做证,就需要去他门口喊三个『交易日』,也就是连续喊三个星期。三个星期之后,证人如果还不能出庭,那就再找下一个证人。如此循环,光是一个证人就能把庭审往后拖三个星期。其余的,你看著办吧。”
“这就是罗马法?!”
“是的,这就是罗马法。”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