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1章 就这么轻松的?(二合一,四千月票加更)
前面一辆皮卡带路,酷路泽行驶在县道上。
章丰(男便衣)专心致志的开车,徐高兰(女便衣)摸了摸胸口,又摸了摸袖口。
“章丰,他们不会搜身吧?”
章丰犹豫了一下:“应该不会吧!”
“那你枪呢,绑哪了?”
“没绑,就粘裤兜里……随时握着,开保险也方便。”
林思成差点没崩住:不是……大哥,走火了怎么办?
“两位,咱们又不是去贩毒?”
两个便衣没吱声。
要比凶残,盗墓贼并不比贩毒的差。
就像去年,他们协助广州警方抓捕杨彬及同伙,那些人不也是个个都带枪?
“放心,那只是极个别!”
林思成笑了笑,“何况咱们现在是买家,他搜什么身?”
两个便衣还是没吱声:干的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营生,谁能说的准?
“放轻松点!”林思成叹了口气,“别露馅了!”
肯定不会。
陈朋既然敢让他们来,自然是精挑万选,演什么像什么,一秒钟就能进入状态。
只不过陈局长说话太吓人:林思成要有个三长两短,你们连脱这身皮的机会都没有……
就感觉压力挺大。
一路往前,直抵二郎山下(终南山前山)。最后,三辆车开进了一家农家园。
四周没有围墙,几幢仿古式的瓦房围成一圈,中间是一座庭院,几株桂树用布包的严严实实。
墙后是一方渔塘,旁边盖着一座大棚,像是菜园。
大棚的夯土墙上挂着一个编织袋,装着一捆像是钢管一样的东西。
林思成瞅了一眼,顿然一怔:蜈蚣挂山梯?
这东西卸开的时候长这样:
如果接起来,长这样:
但用的时候,就成了这样:
眼熟吧?
这玩意专用来盗峭壁上的悬棺,以及下极深、且垂直的墓坑。
就网络还没普及的年代,给一般的警察都不认识,只当是电工用的。
但旁边这两位便衣肯定认识……
三人对视一眼:这是把他们带到盗墓贼的老巢来了?
大致一扫,林思成:“好地方!”
范强(老太的小叔子)顿了顿:“哪里好?”
林思成没说话,只是笑了笑。
西临滈水,东临潏河,从市里往这来,必须得过那几座桥。
派人往桥边上一守,有什么风吹草动只需要一个电话。
关键的是,往南就是终南山,往山里一钻,派部队都找不到。
但老太太这小叔子,直直的就把自己带了过来?
心里一动,林思成抱了抱拳:“范杵头,失敬!”
男人的脸色变了一下,硬生生的扯了扯嘴角:“老板说的是什么?”
林思成笑了笑,再没说话。
不诈不知道,之前看走眼了:这笑起来都像死人脸的,竟然还是个头目?
按以前的传统,一般的盗墓团伙中,组织和提供资金的大老板叫“支锅”,负责找墓和鉴器的二老板叫“掌眼”。
领人挖墓的叫“腿子”,最底层,挖洞开棺的叫“下苦”。专门打问江湖消息和放哨的叫望风,运货销赃的叫跑街。
再复杂点,就会有专处理尾货的“杵头”,以及经营黑白两道关系,兼掌刑法的“放卡”。
就属最后这个最毒:盗墓的没有活刑的说法,只有活种,又叫成地仙。
说直白点:把犯错的成员活活的埋到墓里……
老太的老汉,就范强的大哥,就是跑街。
范强则是专处理尾货的杵头,属于座次排最末的头目。估计能耐也就一般,大多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单干。
不然不会守在家里,等着客人上门。
而能耐再不行,座次再次也是头目,想想当初,自己竟然带他去找墓?
就挺搞笑。
但所谓阴差阳错,歪打正着。正因为那次找他带路,范杵头才以为自己也是同行,今天才会把自个带到这里来。
思忖间,范强把他们带进了向东的那座砖房。刚进屋,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迎了上来。
“老板来了,请坐,上茶!”
随着喊声,一个相貌普通的女人端着茶壶出了里屋。
林思成点头,坐下后瞅了瞅。
矮矮胖胖,满面红光,脖子里有几块淡淡的锈,说明经常下坑。
又往下看,林思成心中一动:胖子手上的锈更多,比每天都摸铜器的王齐志的手上还多。红的黄的,黑的绿的全有。
关键的是,指甲极厚且极秃,指肚上的茧既厚且僵,还往外翻。看起来,像是指甲长进了肉里?
这是早年间生产力不足,开洞只能拿铲硬挖。有时洞太小工具使不开,就只能用手刨。久而久之,指甲磨秃,指肚上的茧就包了过去。
又长年接触冥器,被各种锈质腐蚀,茧越来越僵,指甲又长不动,就只能横着长。
盗墓行称之为“鬼啃手”!
所以,这人早年只是打洞的“下苦”,估计后来不下洞了,专门在坑外面接货,手上才这么多锈。
现在顶多也就是领人下坑的腿子,反正不可能是支锅,更不可能是掌眼。
林思成想了想,拱拱手:“腿老大贵姓?”
胖子原本还在笑,听到“腿老大”,笑容冻在了胖子的脸上。
一双豆豆眼扑棱扑棱,在林思成的脸上瞅了又瞅。
包括领他们进来的范强,那么僵的脸,嘴角却不住的抽:就看了那么一眼,刘腿子就被点破了身份?
愣了好久,胖子默默的站起身。
然后,刚沏了茶的那女人又坐了下来。
相貌一般,穿的也一般,乍一看,像是端茶洗扫的保洁。
约摸四十出头,但手上挺干净,比自己的还干净。
但也不是她。
因为除非像赵老太太和赵修能那样的家族传承,传统的盗墓团伙不可能让女人下坑,也更不可能让女人主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