秭归周魴、孙奐弃兵而走!
至於潘璋、马忠之流,受孙权之命逞凶於荆州,残虐民人,虽荆楚之民亦深恨之,今俱已授首伏诛,岂不闻天道好还,报应不爽?!孙氏负汉背盟之恶,今日始偿!
而溯其源流。
孙坚轻狡,始为祸阶。
策权继逆,凶悖日甚。
挟制江表,虐用其民。
侵凌邻邦,屡施诡计。
袭杀黄祖,占据江夏。
背信偷袭,强夺荆州。
湘水之盟,言犹在耳。
白衣渡江,行同鼠窃!
其於荆楚士民,何尝有仁?!
征敛无度,驱之如犬马。
猜忌刻薄,视之若寇讎。
此等无信无义之徒,焉能久据荆楚而不为民人所恨?
夫天命玄鸟,降而生商,而后周承商命,秦承周命,汉承秦命,自秦並六国以来,天命於一,六合一统乃亿兆之民心之所向!
今曹魏擅篡於北,孙权僭號於南,分裂山河,罪莫大焉!我大汉天下正朔所在,岂割据偏安,苟全於天下西极?
天子誓於宗庙曰:汉贼不两立,王业不偏安!
今再提王师,克復巫秭!
旌旗东指,已在夷陵!
荆楚豪杰,久困孙氏暴政,襄汉遗民,长思大汉恩德。
『当此之时,正宜顺天应人,共诛国贼!』
『檄文到日,望我荆州父老,明辨天命是非,反正来归者,皆为大汉有功之臣!』
『其若顽冥不灵,执迷不悟,为孙权困守孤城之內,徘徊歧路之间,犹豫难决,踟躕失机,则大汉天兵一至立见诛戮!』
『移檄州郡,咸使闻知!』
这篇檄文辞采飞扬,气势磅礴,洋洋洒洒千余言,將大汉正统性、近年来的军事胜利、对孙权的控诉、对未来的號召全部融为一体。
尤其最后『汉贼不两立,王业不偏安』作为引语,鏗鏘有力,极具煽动性。
確是一篇能在大汉与孙权於夷陵、江陵一线对峙时发往荆州全境,动摇吴国统治根基的利器。
刘禪问:“此檄文何人所作?”
董允答曰:“长安劝学从事,宣义中郎譙周譙允南所作。”
“譙周?”刘禪神色显然一异,环顾四周。
而到此时,他才注意到,董允隨侍之人中有一青年三十上下,一身布衣素服,身量极高,约莫八尺。
只是形体瘦削,面容狭长似驴。
神態拘谨中带著几分学究之气。
“你便是譙周吧?”刘禪神色有些怪异。
这下,轮到董允及一眾隨侍之人相顾一异了。
譙周虽然在蜀士中颇为知名,但却是刚被徵辟没几年,功名不显,在一眾府僚中算是个小透明,天子按理说是不会知晓此人的,董允一路以来也確实没表明谁是譙周,天子却是轻易地將此人认出。
难道…譙周此人有什么特別的地方,被天子识出不成?
这特別的地方,当然不是指他身长八尺、面长似驴的滑稽模样,毕竟没有任何人能从这副滑稽的模样中看出他竟腹有才学。
几年前其人初至相府拜见丞相,不少相府幕僚光看著他这副滑稽模样便忍不住笑出声来,等他走后,主管官员请求追究发笑者罪责,丞相却笑著说,连我自己都险些忍俊不禁,何况左右。
不过这人虽其貌不扬,论才德却有可圈可点之处。
眾所周知,这譙周自幼失怙,与母兄同居,年龄既长,耽古篤学,家境贫寒却从未想著治產生財,只诵读典籍,欣然独笑,以忘寢食。
虽然博学,却没有一丁点名士们都有的张口就来的辩论应对之才。
往往与人当面辩论,都被辩驳得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,但在他回家之后,却总能根据白日之辩写出一篇篇锦绣文章,又於次日宣之於眾,將前日把他辩倒之人驳得无话可说,於是为逐渐眾所知。
只是,这样一个有才无貌,更没有官场必要的口才、急才之人,按官场几百年来的潜规则,在仕途上是很难走远的。
也就丞相不以貌、以钝取士,让他在相府有了一席之地。
而去年,天子向丞相建议设『宣义郎』之官后,譙周更是被丞相调往长安,引为宣义中郎,根据丞相所授宣义之法,在长安为朝廷训练出了一批宣义郎。
眼下,譙周见天子竟认出自己,乍有受宠若惊之感,沉默了许久不知该如何是好,又见帐中所有人目光都注於己身,才终於红著脸紧张地出席深揖:
“臣…臣譙周拜见陛下!”
帐中不少人见此情状,却是不约而同地一滯,能写出这样一篇討吴檄文的名士,怎么跟从没见过世面的村夫一般在御前失礼?
刘禪不以为然,先一頷首,而后缓缓捲起檄文,目光再次在譙周身上打量起来。
这位在歷史上曾写下《仇国论》质疑北伐的带投大哥,如今却成了为大汉东征扬威,为天命舆论造势的笔桿子?
歷史的轨跡,因他的到来,真是发生了奇异的偏转。
记得不错的话,丞相歿於五丈原后,譙周在家闻知,即刻奔赴,没多久,阿斗便颁布詔书禁断奔丧,怕丞相之死会引得国中动乱,於是宫府之臣惟譙周一人得达。
是他感於丞相知遇之恩?
那后面他又成了带投大哥?
人果然是会变的。
又或者说,他一直都没变。
刘禪沉吟片刻,对董允,亦对在场眾人言道:
“此文可颁行荆州。
“董侍中所虑,朕已知之。
“杀潘濬,是明法纪,正视听。
“颁此檄文,是宣大义,安人心。
“荆州之事,复杂纷紜,非一味怀柔可定,亦非单纯威压可服。”
他顿了顿,又继续道:
“告荆州士民百姓,王师此行,非为復仇泄愤,乃为克復旧土,再统华夏。
“顺之者,非止活命,更有功业;逆之者,非止身死,更遗臭名。何去何从,令自择之。”
董允躬身:“臣领旨!檄文臣即刻安排人手抄录,再遣细作、降人广传江陵、武昌、荆南诸郡,远播江海吴会。”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