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他把自己卑微到尘埃里,再用自己的一颗心刺破将血染在玫瑰上,供自己爱的人随意观赏。壮壮唯一做出格的事情,便是拆散了旁人眼中的天生一对,被人嘲讽与讥弄,而他也后悔到下世。
壮壮是个beta,是个家生子,奴性早就扎根于他祖祖辈辈的思想之中,于是壮壮也顺其自然地成为了一个奴仆。因为一颗倾慕的心,壮壮毫无怨言地将自己生活的轴心置于少爷,绕着他转。
少爷名叫歌苓,意思是要赞颂苦难。正是因为经历过痛苦,所以才可以有更好的收获和成长。家中他又为嫡长子,所受的教育更是严厉守礼。因此歌苓虽是个顶级alpha,但他的身上并没有一般alpha的霸道骄纵,反而一直将尊重友善践行于行动上。
在生活和学业上,壮壮一直都跟随在他的身旁。因此他便当壮壮为自己的同胞兄弟,信任他、喜爱他。但并未想到,正是因为自己这样的态度,倒使壮壮生出不该有的心思。壮壮会在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上背叛他,改变了三个人的命运。
因为本篇是abo设定,因此命定之番便是公认的天生一对,可以建立牢不可摧的感情关系。歌苓在家中长辈的刻意安排下,遇到了自己的命定omega,知春。相互试探包容的信息素,使他们二人瞬间跌进了爱情漩涡,订婚的日子也很快提上行程。
壮壮在听到笑容满面的歌苓说这个消息时,只觉得一颗心直直往下坠,心中的苦涩不甘几乎一股涌到自己的喉咙,让他觉得有些发呕。壮壮陡变的脸色让歌苓疑惑担心,壮壮只好强扯出一个笑容,道了一句没事,对他说上自己的祝福。
壮壮回想歌苓与自己相处的这些年间,似乎都没有如此快乐。于是壮壮犯下一个无法挽回的错,那是个混乱的夜晚。知春的默默流泪,歌苓的沉默垂头,和他自己的遮掩身体。最终,极具责任心的歌苓娶了自己,没有婚礼,只有两本粘着未带笑容的两人照片的结婚证。
壮壮成为了晏家的当家主母,也成为了守在家中无法等到丈夫的怨妇。壮壮自知应是再也无法获得歌苓的原谅,但仍不肯放开手,和他连表面的关系都失去。也许是自暴自弃,他将以往所压抑的爱意全部显露,无数条给歌苓发的爱语,无数次前往歌苓公司却都无功而返。
但是壮壮在做菜时突然昏倒,被送往医院的时候查出他怀孕的结果。壮壮这个时候才见着一个月未见的歌苓,本来知道自己怀孕的欣喜全然被歌苓冷漠的表情所熄灭,原本想说的话只剩下沉默,壮壮只得到一句好好养胎。
壮壮是个beta,所怀的孩子更是需要信息素的安抚。歌苓不肯靠近他,于是他无奈只能靠卧室里歌苓的衣服度日,但味道终有一日会消失,就像壮壮朦胧之间预知到自己的结局。到三四个月的时候,得不到父母安抚的胚胎,开始闹腾起来。
无法拥有足量的信息素使壮壮觉得头痛,他在前往医院时遇到了追尾的车祸。当壮壮感觉到腿间有股热流,内心有种解脱的感觉,至少宝宝不需要在不受期待的环境里出生。只是还有些伤感,对于失去生命的宝宝,还有自己的命运。
如果有来世....希望有来世。
2.
壮壮重生了,这辈子他一定会不再做出上次那般愚蠢的举动,他不过是一个配角,还肖想成为少爷人生之中的主人公。
其实,家生子不一定需要在主家工作,他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独立生活。壮壮上初中时,便向在少爷家中做保姆的妈妈提出住宿的要求,妈妈拗不过“青春期”固执的壮壮,于是只好答应了。不过壮壮确实争气,在普通的初中里也能读上重点高中,最后也上了一个好大学。
于是壮壮和少爷长大后几乎没有交集,小时候的交情自然也淡忘了。壮壮只有在主家办的升学宴的时候有见过他。少爷还是和上辈子一样,读了A大的王牌专业。想想自己那时候为了读A大连睡觉都只敢睡五小时,其余时间都基本用来疯狂学习,才堪堪到达A大的一个冷门专业的分数线。
壮壮觉得有些好笑,可能从一开始,自己便与少爷有诸多不适合,这个经验却活了一世才通晓。在酒席上,应是不经意的安排,壮壮与少爷竟坐在一桌。
“少爷,恭喜你。”壮壮端起酒杯,向他敬了一杯。还有,对不起。
少爷已经喝得有些微醺,耳朵已经开始泛红。他摆摆手,“不必叫少爷,叫我歌苓便好。”
壮壮一饮而下。
壮壮在新生报到的时候,竟发现自己的室友是知春。因为歉意,壮壮对于知春的好可以称得上舔狗,但确实上辈子对于知春的记忆只剩下那双湿漉漉的眼睛,却不知道知春的性格原来是这么的小公主。为他铺床单、打饭都是小事,偶尔知春撒娇犯懒还会让壮壮帮忙洗衣服和内裤。
偶尔,知春会试探壮壮为何会这般对自己好,壮壮摸摸头,只是露出一个笑。知春自恋,自动默认壮壮对他无条件的好是因为他喜欢自己,一开始还像只高傲的小天鹅居高临下的接受壮壮的善意,后来便像壮壮身边的黏人小狗只爱绕着他转。
到毕业时候,壮壮居然还不和自己告白,知春自动忽略了他不喜欢自己的选项,别别扭扭地红着脸跟他说自己喜欢他,希望和他交往。壮壮满脸懵,只是回了一句我只是个beta啊。这句话被知春自动理解为壮壮怕世俗的眼光,才不敢和自己开口,怕配不上自己。
“我喜欢你,你喜欢我,管别人做什么。”知春眼一挑,嘴一撇,竟直接上前几步亲上了壮壮,盖了章。壮壮彻底呆住,只嘴里不停叨着不对。知春这下不高兴了,“有什么不对的?!”见知春真的有些生气的样子,壮壮叹了口气,还是安抚起了这个易炸毛的小狗:“你说的都对。”
于是壮壮便被动地开始了和知春的交往。壮壮想这样稀里糊涂的过下去,毕竟对于知春他已经习惯迁就,等到知春和少爷见面的时候,命定之番会让他们确定彼此为唯一真爱,而到时,知春这种直肠性子也一定会告知自己分手的消息。
但是没想到一次醉酒,壮壮把自己最深处的秘密全然告知了知春,也许在潜意识里,壮壮早已经把知春当做可以信任的人。壮壮又看到知春那双湿漉漉的眼睛,自己又把他弄哭了。
3.
知春确实被气哭了,但不是因为那根本还没发生的拆散事件,而是因为壮壮原来是因为歉疚才对自己这般好,他真的不喜欢自己。而且,壮壮居然在上辈子和那位少爷竟然孕育了一个孩子,令人发酸的妒意让他不计后果地把壮壮搬到自己的床上,将壮壮完全地吃吞入肚。
待壮壮浑身疼的醒来时,他发现自己又犯了一个无法挽回的错。他被知春正紧紧地抱着,扑哧闪动的睫毛让他知道知春不过是在装睡,这笨蛋小狗。壮壮无法不原谅他,开口带着笑意,“还装?”知春睁开眼睛,又有些心虚地移开视线,小声嘟囔:“本来就是你欠我的。”
壮壮拍了拍他的脑袋,“去追寻你的幸福吧。我要走了。”
知春闻言,立马支起身体,“我根本还不认识他!你怎么知道我幸福就是他了?”壮壮无奈地看着他,“命定之番就是这样的。”知春的眼泪说来就来,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后颈处,“就算我的大脑告诉我应该喜欢那个人...”又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心脏,却已经抽噎地说不出话。
壮壮明白了他的意思。那便做对普通的情侣吧。
直到知春遇到了歌苓,确实,信息素的和谐让他对眼前的人升起好感,但是自己的情感却告诉自己,眼前的人是自己的情敌!歌苓向他微笑着道了声好,却遭到知春狠狠一个瞪眼:“你也不怎么样嘛!壮壮怎么会喜欢你!”
壮壮再次被纳入歌苓的世界里,就这样,鸡飞狗跳的三人恋爱喜剧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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