馄饨和汤合在一起才是整碗鸡汤馄饨的精髓啊。
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馄饨。
向伯明感觉自己不能叫厨师,顶多叫会做饭的。
唉,真的有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吃过好东西啊。
就像他的客户们。
他店里外卖网评分4.9,好评两万多的辣椒炒肉,竟然能吃得下去,还有人每天都要点,一天吃两顿,连吃好几个月。
真应该让他们尝尝这碗鸡汤馄饨。
梁玥则不像向伯明有那么好的舌头,分不清这馄饨具体好在哪里。
她一般通过饭量分辨。
如果是楼下早餐店的馄饨,她吃一碗就饱了。
但今天这碗馄饨,她觉得能吃八碗。
梁玥不像向伯明,她没有细细品味。
她先喝了几口汤,然后舀起馄饨一口一个嚼嚼嚼,嚼嚼嚼。
最后呼噜呼噜把汤喝光光,连蛋皮紫菜也统统倒进嘴里。
“哈~~”长长呼出一口浓烈鲜香。
豪气的把碗往桌上一放。
拿起手机,颠颠跑去早餐台,更豪气的扫码点餐。
又端回来两碗鸡汤馄饨和一碟包子,外加一碟萝卜糕。
回来的时候向伯明的馄饨刚好喝完。
这又续上了……
——
有了第一碗打底。
喝第二碗馄饨的时候,向伯明又有闲心偷听了。
隔壁一桌吃得很慢,他们在边吃边聊,一碗馄饨现在还没吃完呢。
或者说还没分析完呢。
向伯明竖着耳朵,听着梁老在跟那个年轻人讲,这馄饨皮为什么要这么薄。
是为了快速的吸收汤里的鲜味,每一口馄饨咬下去,都要带着汤里的鲜味。
也唯有这么薄,才不会馄饨是馄饨,鸡汤是鸡汤,薄皮将两者融合。
向伯明恍然大悟,怪不得吃馄饨的时候,会尝到鸡汤的鲜香。
还有侯老专门讲的这为什么是要清汤,除了向伯明自己领悟到的,追求极致的美之外。
清汤上漂浮着细微的金色油珠,在美食界有个专有名字,叫“水映金辉”。
这样的汤好看。
美食所追求的,是色香味俱全,好看也很重要。
所以说,这碗馄饨其实是鸡汤为主,馄饨为辅。
炖汤的那二十只老母鸡,死得其所啊,都不白死!
——
向伯明美滋滋的一口馄饨一口汤。
一边吃着,一边听着隔壁讲解。
简直太舒服了。
跟逛博物馆有个讲解员似的。
比自己干逛,什么都不懂,只知道“哇!哇!”涨见识多了……
通过他们的交谈,向伯明也明白了,侯、梁两位应该是很有本事的美食家。
而那个小年轻,八成是他们的晚辈。
被带着出来长见识的。
真是好运气的家伙。
向伯明一边羡慕着,一边随手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。
“唔~~”向伯明瞪大眼睛,好吃诶。
而在一旁,梁玥也突然抓住向伯明的胳膊死命的摇晃,“好好吃,好好吃啊!”
她手里拿着半块萝卜糕……
(本章完)